反光标志是指用反光材料制成的道路交通标志。夜间行车,在路灯或汽车前照灯照射下,能显示标志的图形或文字,便于识别与安全行车。反光材料有反光漆(在油漆中掺人细小玻璃珠,涂于标志或标线)和反光薄膜(用细小玻璃珠制成的贴片,贴于标示上)以及反光钮(用玻璃或塑料制成,镶在金属器中,作为突起路标)
(1)正常使用期间,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应满足夜间视认要求。一般情况下,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80 mcd·m-2·1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50 mcd·m-2·1x-1。
(2)新划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符合GB/T 21383的规定,白色
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50mcd·m-2·1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00mcd·m-2·1x-1。
(3) 雨夜标线应具备湿状态下的逆反射性能,在雨夜具有良好的视认效果。这是我国国家标准中首次提出雨夜标线概念和潮湿状态下标线应具有良好的视认效果。